菏泽去哪办理申请啊?申请具体办理流程?
申请被视为撤回及其恢复
逾期未办理规定手续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局将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申请人如有正当理由,可以在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局请求恢复权利,并说明理由。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耽误期限的正当理由,缴纳恢复费,同时补办未完成的各种应当办理的手续。补办手续及补缴费用一般应当在上述两个月内完成。
办理权登记手续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要求在两个月之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在期限内办理了登记手续并缴纳了规定费用的,局将授予权,颁发证书,在登记簿上记录,并在公报上公告,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权的权利。
办理登记手续应缴纳的费用
办理登记手续时,不必再提交任何文件,申请人只需按规定缴纳登记费(包括公告印刷费用)和授权当年的年费、印花税,发明申请授权时,间距申请日**过两年的,还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授权当年按照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明的年度缴纳相应费用。
权的维持
申请被授予权后,权人应于每一年度期满**个月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过规定的缴费时间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权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权的终止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权的无效
申请自授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权的授予不符合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宣告该权无效。请求宣告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写明请求宣告无效的名称、号并写明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证据。对的无效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任何一方如有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局在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予以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的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1.申请发明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各一式两份。
申请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申请不同类型的,需要准备不同的文件。
依据法,发明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
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2.申请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各一式两份。
3.申请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各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1)申请发明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具有说明书附图时须提供)各一式一份。
(2)申请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一份。
(3)申请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一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一份。
(4)公司申请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式一份,还应当提交发明人身份证号码,一式一份。申请地址、邮编、电话等通讯方式。
(5)个人申请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申请人和发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还应当提交申请地址、邮编、电话等通讯方式。
(1)受理阶段
局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法》中不授予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