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建流程
(一)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撰写的建设方案(提纲见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pdf文件发至各园区邮箱(详见*五条,邮件名:企业名+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并电话告知园区工作联系人。各园区认真按照《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鲁科办发〔2020〕34号)(见附件2)完成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单位材料电子版及推荐函盖章pdf文件发送至邮箱:gxqlrb@jn.,并与高新区发改科经部工作联系人沟通。再由高新区发改科经部审核、推荐后,终市向省有关主管处室书面提交推荐材料。
(二)省科技厅主管业务处室根据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进行形式审查,同时组织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进行可行性论证(必要情况下可现场调研考察),指导主管部门和拟牵头单位修改建设方案直至符合推荐要求后,将建设方案、主管部门和省主管处室推荐意见、可行性论意见提供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三)省成果与区域处结合推荐和论证意见进行研究论证,提请分管厅**召集综合论证会,根据论证结果组织现场考察,指导拟批建牵头单位形成建设方案终稿并上传至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按程序研究和公示后,发文批复建设。
建设布局
建设布局和方向应面向世界科技*、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技术创新需求,聚焦我省“**”产业、优势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服务支撑、**带动相关领域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具备冲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潜力的建设方向,**在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省级以上高新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布局。加强地域统筹,省技术创新中心原则上向领域产业实力强的地区集中,注重产业链发展。加强领域统筹布局,已建有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领域方向(名单见附件1)原则上不再批建新的省技术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