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满足《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7号)所列条件。其中,企业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调整为不5%,其他条件不变。2018年认定的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复核,参加复核条件与新认定条件相同。
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主导产品**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属于工业“五基”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重点产业领域和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二)申报方法
企业根据自愿原则自主申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初核和推荐工作,对申报企业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已列为工信部和我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1.企业申报。新申报和参加复核的企业,通过山东**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tdpy..cn/,技术支持:0531-88985569、67800252)相应申报窗口(5月9日至5月16日开放),在线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系统将从“山东**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自动提取部分数据,企业须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或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提交审核。完成在线申报后,企业填写并打印《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或《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见附件2),并参考“佐证材料”(见附件3)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及时提交所在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各市初核推荐。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申请书所列指标(7项*指标和6项可选指标)进行初审核实,于5月20日前完成线上推荐,并于5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企业申请书(以上均需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一式一份),邮政特快专递(EMS)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新创业指导处,佐证材料报送PDF版(原件扫描、每家企业1个文件)。对申报企业是否“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严格把关,查证结果体现在上报意见中。
3.省级审核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市推荐企业的材料进行复核,按照项目评审有关规定和工作规范组织评审。评审结束后,对拟认定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公布为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通过复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