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
一、事项名称
市级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
二、办理依据
《聊城市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 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三条:“市中小企业局负责研发中心的认定、管理与考评工作。”*六条:“申报及认定程序:(一)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四) 研发中心的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具体时间按照当年申报通知要求进行。”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聊城市中小企业局
四、办理条件
申报企业应具备*五项认定条件和**项认定条件中的一项:
1.产品在生产制造、提高质量、降低消耗、降低成本等方面具有专有、*特的技术。其专有技术表现为产品在同类同型号产品市场上的占有率,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份额须达到**名、质量好、寿命长或消耗低的方能认定为专有技术。
2.企业获得国家局受理并授权的实用、发明技术每年达到3件,**年已累计达到9件(其中发明**过3项)、且技术已在产品中应用。
3.生产技术是省内**业内*有、*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包括引进后消化吸收的技术)。
4.研发中心在企业为独立或单设,具有必要的研发设施和的技术研发队伍,研发成果已通过市级以上科技部门鉴定并转化为生产。
5.申报的企业必须是按国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企业的公**人企业,在我市登记注册。
五、申请材料
1.研发中心申请表;
2.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资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3.研发中心运行情况(包括组织运行机制、基础研发条件、创新团队建设、主要创新成果、经济效益及发展规划目标等);
4.相关证书、文件复印件。包括证书、认证证书、技术鉴定证书、产品获奖证书等。
5.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六、基本流程
1.聊城市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市中小企业局公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向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推荐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出具意见,按通知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聊城市中小企业局。
3.市中小企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拟认定名单,在市中小企业局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市中小企业局在接受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发文,在中国中小企业山东聊城网上公布结果。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认定事项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90个工作日。
九、办理时间
1.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 聊城市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市中小企业局公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向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