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双软企业评估材料
1) 《软件企业评估申请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的不提供);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的不提供);
5) 企业拥有软件着作权或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书复印件;
6) 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证书》复印件(至少提交一个);对于新评估的企业还未获得《软件产品证书》的,提供已申请软件产品评估的说明(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软件产品评估申报材料;
7) 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仅系统集成类软件企业提供);
8) 《职工人数、*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情况表》(附件2);
9) 上年度经社保部门签章的1~12月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企业网上账户缴纳记录打印版、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
10) 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包括《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企业主要应交税金明细表》;
11) 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12) 《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清单》
13) 上年度签订的三份金额大的合同复印件(不足三份,全部提交)和与之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14) 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15) 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证书或CMM/CMMI评估证书复印件。无证书的提供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