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申请材料,代理哪家好?
一、应该如何申请
1、申请:由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的局提出申请。
2、初步审查:**行政部门收到发明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发明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4、登记:发明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权的决定,发给发明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5、驳回申请:**行政部门对发明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法规定的,并且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6、复审:申请人对**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复审**请求复审。
7、无效申请:自**行政部门公告授予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权的授予不符合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复审**宣告该权无效。
8、行政诉讼:申请人对复审**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不服的,或者当事人对复审**宣告权无效或者维持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申请文件提交顺序是怎样的
外观设计申请文件应按照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顺序排列。
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用阿拉伯数字分别顺序编号。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和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