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经认定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详见08年1月起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二十八条),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通过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如年纳税100万,申报通过当年,即可享受减免40万的优惠,三年就可减免120万税收,六年则减免240万);
2、经认定的**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企业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
3、**企业的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较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4、**企业不仅能减免企业所得税,无论对于何种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产品、中国**商标、国家**产品。
认定为**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5%;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60%;
(六)近一年**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