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双软认证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
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
一、双软认定条件
1、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法人企业;
2、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20%;
3、拥有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60%;
4、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60%,其中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50%;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30%);
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6、具有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电路或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7、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或者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 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公司成立至少6个月以上,上一年度收入至少达到5万元。
二.软件企业认证的好处
1、软件产品登记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14%)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2、软件企业认定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1年1月1日以后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3、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4、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软件企业不止是企业的文化,是申请一些国家资助的有力依据;
6、可以显示企业技术实力和市场,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无形资产。
经营范围:商标(注册、转让、变、续展、设计)、、ISO认证、CE认证、版权登记、计算机软件着作权、评估、双软企业认定、高新企业认定、ISO20000、27001、22000、13485、节能认证等